设置首页收藏本站
一、凭本人“借书证"入库,不得代借。
 
二、请您按规定的期限还书,过期按天数收取滞纳金,每本每天O.30元。
 
三、凡有过期书未还者,不能再借其它的图书。
 
四、请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毁坏图书,发现图书有污损、丢失,将依据《内蒙古图书馆条例理条例北京市图书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六、选好的图书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带出馆外;不得将图书私自拿出,否则将依据《内蒙古图书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