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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规定,图书馆是人员密集场所,为全楼禁烟区域,图书馆馆内任何地方都不准吸烟。图书馆内的可燃物较多(书籍、桌椅等),在馆内学习或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来看看,

在图书馆内

有安全隐患的行为,

你做过几个? 


1

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携带进入馆区内;

2

在馆内吸烟的;

3

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

4

私自连接排插、私自连接电线等

5

故意损坏馆内消火栓、灭火器材

6

人离座不断电或不关闭插座电源;

7

水杯或饮料放置在插座旁;

8

一边下楼梯一边看手机
 

 图书馆是一级重点防火单位,明令禁止吸烟,杜绝任何形式的明火出现。我馆不断通过微信公众号推文、张贴温馨提示、摆放“禁止吸烟”、“严禁明火”展架等多种形式向所有读者警示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

 希望广大读者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行为,警钟长鸣,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绷紧消防安全之弦,提升自身素质与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