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各级教育部门要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学前教育阶段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全面开设“立德育苗”课堂;义务教育阶段用好《中华民族大家庭》等教材,开展不少于12课时的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全面开展“我对祖国深情告白”等活动,广泛开展“爱我中华”夏令营、冬令营等社会实践;高等教育阶段推动师生用好学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等教材,实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
来源: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